聊职院教字【2011】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和保证。为了进一步促进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依据我院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践教学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调整和优化教学过程,并为学院及教学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监控与督导相结合,重在引导,把监控重点放在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要素和关键环节上。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监控。
第二章 监控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执行、教师的教风和教学效果,学生的学风和学习效果,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
第五条 监控形式。包括各项检查、各级听课、各类评价、问卷调查、座谈会等。
第六条 反馈形式。包括实践教学检查通报、评学评教信息汇总反馈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由主管教学院长主持质量监控的管理工作,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部门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处、各院(部)和就业指导中心。
第八条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监控专业实践教学计划、重大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指导各部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全院性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组织制定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管理文件;组织日常实践教学检查和监控工作,检查、督促、指导院部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做好教学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档案管理工作等。
第十条 各院部主要负责监控本院部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实践教学改革情况,各二级院部实验实训中心监控本院部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训课的安排及教学质量管理。收集本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关信息,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第十一条 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调查、收集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务处和各院部提供社会有关岗位需求、人才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为学院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反馈实践教学质量的有关信息,为学院及有关教学职能部门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第四章 监控办法
第十三条 质量检查
1.定期检查:即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2. 随机抽查:由教务处、各院部对日常教学运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 教学测评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信息采集主要通过学生网上评教、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学生信息员反馈和院长信箱等渠道获取。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网上评教、召开一次全院学生代表座谈会,各院部在期中召开学生座谈会,院院两级督导随堂听课,不定期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学生信息员可以随时与教务处沟通,提供教学质量与管理相关信息。
2.教师评学: 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会同各教研室不定期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对任课班级学风、学习基础、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进行总体评价,以便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也促使教师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学期结束后,实践课程主讲教师要登录网上评学系统,对学期该门课程学生实践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1.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 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收集本班级的教学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教务处反馈。
2.督导反馈 教务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及时将教学情况通过院部、教研室反馈给教师和相应院部,并做好反馈的记录。
第十六条 管理纠偏
教务处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将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到各二级学院,并要求进行进行纠偏,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 质量跟踪
由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院领导、教务处和各院部提供社会岗位需求、人才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以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和监控管理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