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4-02-02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和《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全面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聊职院发〔201017号)要求,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与我校实际情况紧密结合,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改革成果,并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二)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四)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五)对于一些水平较高、研究意义较大的项目,将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二、立项内容

立项内容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以及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在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建设综合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方法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实践,均可申请本次教改立项,立项指南见附件1。对列入我校名校建设中的专业和项目予以首先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一人;对于合作申报的项目,参与部门或单位限3个以内;

(二)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

(三)鼓励整合资源联合申报,鼓励教学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项目研究。

(四)已经列入学校或其他机构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对无具体内容的一般性研究项目、与教改研究和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同一名称已立过的教改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格式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2.院部择优推荐,并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连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起交教务处。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于20131129当天送交至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请发至:2009jiaowuchu@163.com

附件: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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