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及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二级学院应对学生做好专业教育,并对提出转专业的学生做好指导。
2.对经过认真考虑并符合学校转专业原则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统一安排专业调整。
3.在符合转专业原则的前提下,学校只受理学生一次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原则
1.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的。
2.退役、休学创业后复学和建档立卡特困家庭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3.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需提交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4.下列情况不予转专业:
(1)特殊类别录取的学生,如3+2专本贯通培养、中高职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等;
(2)校企合作专业向非校企合作专业转入的;
(3)春季高考考生跨大类转专业的;
(4)高考分数未达到本校当年申请转入专业最低要求线的。
三、时间安排与流程
1.转专业一般在新生军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学生申请”),并提交所在二级学院。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教务员通过学籍异动系统提交“学生申请”。
(3)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初步拟定审核意见。
(4)分管院领导将“学生申请”及教务处拟定审核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5)将院长办公会审批结果进行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专业调整手续。
附件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