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2-02 点击数:

为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促进文理渗透与专业融合,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聊职院教字〔201012号)文件要求,现进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时间

12017821-28日,各院部组织申报并审核。

282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

以院部为单位将《院部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和《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各1份报送到教学科,并将公共选修课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教学科邮箱。

2.教师要求

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所授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教科研成果。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每年至少应讲授1门公选课。

3.公共选修课分类及学分

公共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社会实践类、职业核心能力类五大类。每门课程原则上为1学分。

二、选修课管理

1.选修课实行“谁开课,谁负责”的管理办法,由开课院(部)对本单位所开设的公选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选修课达到30人以上选修方能开课。

3.课程必须有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及参考书。教师可提供必要参考书目或推荐教材,如需印刷少量学习资料,需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办理,教师不得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或参考书。

三、选修课申报流程

1.申请开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包括课程简介、适合对象、接纳人数、课时分配以及参考教材使用情况等,向教研室提出开课申请。

2.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由所在院部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审核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因教师及教学内容的原因导致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教务处有权决定停开。

四、选修课考勤与考核

1.由开课教学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填写教师日志;任课教师根据考勤表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旷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2.所开设的公选课程的考核,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灵活的采用闭卷、开卷、完成作品、论文等多种方式。

3.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阅卷,一周内将成绩单及试卷分析报送教务处。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填写材料

 

 

 

教务处

20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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