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二级学院要对新生做好专业教育,并对提出转专业的学生做好指导。
2.对经过认真考虑并符合学校转专业原则的学生,在军训结束后,由学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统一安排专业调整。
3.在符合以下转专业原则的前提下,学校只受理学生一次转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原则
1.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的(需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需提交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3.“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4.校企合作专业的学生只能在校企合作专业间调整专业。
5.春季考生只允许在本专业大类范围内调整专业,大类划分依据见附件2《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6.中高职“三二”分段学生不能转专业。
7.春季高考培训班学生不能转专业。
8.夏季高考考生400分以上可申请转入护理专业。
二、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间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新生军训结束后,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新生转专业申请表》。考试号为参加高考时的14位准考证号,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信息填写不全者不予办理。申请表在各院部教学科领取。
2.学生信息填写完毕后,由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写意见;原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后,二级学院教务员老师在学籍异动系统提交“新生转专业”申请。
工作1-2办理时间9月7 -8日
3.由拟转入二级学院负责人登录学籍异动系统签写转入意见及拟转入班级。
4.教务科在学籍异动系统审核转专业申请。
5.所有转专业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处长、分管教学院长、院长依次在学籍异动系统审批转专业申请。
工作3-5办理时间:9月9 -12日
6.教务科提交转专业处理意见,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调整学生专业班级信息。
7.教材科、宿管科、财务处按专业变动情况做好相应工作的调整。
8.各二级学院由专人负责做好转专业学生相关材料的移交工作(录取通知书、电子档案、高中纸质档案等),接收学生时认真核对学生身份和各种材料信息,信息一致无误后接收学生。
工作6-8办理时间:9月13-14日
附件: 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