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9-06-24 点击数:

聊职院发〔201234

关于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为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防范并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徐龙海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凤芹  孙凌云  米振生  朱月明  刘耀文  邢希强

  孟凡云  张晓彬  徐洪祥  曹庆景  韩金华  葛序风

  葛长城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实施《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

  2.对教学事故进行评议,做出认定结论。

  3.在做出认定结论五个工作日内,将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的认定结论送达事故责任人和有关单位。

  4.督促落实教学事故及隐患整改情况。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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