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学生实习安排注意事项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各教学系部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2.系部组织实习,认真学习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教育部2018年对该文件的释义,并结合《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职院发〔2020〕9号)和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
二、工作安排方面
1.各系部负责学生实习的工作安排、实施与考核,配备专职实习管理队伍,做好任务安排、实习指导、安全教育、实习考核等过程性管理;联系企业为学生办理工伤险;落实建立实习档案,做好实习工作档案整理、保存工作。
2.实习工作严格制定各专业实习标准(跟岗和顶岗)、依据各专业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组织实习,明确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两种实习类型界定。跟岗实习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3.实习工作严格落实实习单位考察,形成实习单位考察报告,对考察合格的实习单位方可安排实习,任何情况下学生赴企业实习,须形成实习单位考察报告。
4.实行工作严格落实三方实习协议签订、实习保险落实等工作。任何情况下学生赴企业实习,须签署三方实习协议,保证实习协议内容完整、有效。跟岗阶段实习协议和顶岗实习阶段实习协议要明确区分。
三、实习实施方面
组织安排阶段
1.由系部组织,向参加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前教育,说明实习安排各项工作,做好实习安全教育。
2.组织学生离校进入企业实习前,跟岗实习、顶岗实习须署三方实习协议,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在安排学生实习前须形成实习单位考察报告。
3.实习单位接收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4.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5.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实习安排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6.各系部及安排的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7.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6个月”为学生累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实施阶段及考核
1.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系部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实习管理充分利用实习信息管理平台,按照教务处工作要求,各系利用平台做好实习安排与管理、完成进行信息填报和上传。
3.实习日志为周记形式,学生每周在实习管理平台提交,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批改。实习日志内容包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主要收获与体会;与企业指导教师沟通情况;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情况;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情况。其中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主要收获与体会至少应包含学生实习单位信息、岗位信息、本周所在工作地点、实习工作内容、实习心得体会、实习在岗照片等;
4.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及时查看批改学生实习日志,并建立所指导学生QQ群,及时进行实习指导,开展安全教育等工作;并不定期开展实习抽查,抽查方式可以是:检查学生定位、与学生电话访谈、与实习单位负责人电话访谈、学生提交当前实习视频等;
5.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6.各系需要另行安排实习及期间教学工作,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后交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系杜绝学生在毕业前出现 “空档期”,即第五、第六学期出现学生离校但未安排实习和学生管理,或学生实习结束未进行教学安排和管理的情况。
各系杜绝学生以“专升本”为理由不参加实习的情况。学生在实习期准备“专升本”考试复习的,各系可根据专业要求和实习计划,做好此部分学生的安排与管理,协调好实习与考试复习之间的关系。
教务处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