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效果。对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各院部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管理、督查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并不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学生选题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各专业的特点和顶岗实习大纲(顶岗实习标准)要求,合理确定选题,组织好学生选题工作。
(三)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各院部要层层把关,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名),确保配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教学经验较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四)加强过程检查
在下学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加强中期跟踪检查,做好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
二、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必须严肃认真,各院部成立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确定答辩方式、要求,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答辩秘书,具体负责答辩有关工作。
学生应在答辩前10天将毕业设计(论文)正稿一份交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中的评阅人。评阅人应详细阅读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和图纸,认真评阅,并准备答辩时提出的主要问题。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没有书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评语、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或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式稿者;
2.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做一个课题,但设计(论文)完全一样或绝大部分一样者;
3.有抄袭行为或请人代替完成者;
4.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未到各院部备案或汇报工作进度者;
遇有上述情形之一者,有关各院部应主动报告教务处。
答辩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学生至少回答3个以上不同的问题。学生答辩完后,答辩小组根据设计(论文)质量、答辩情况,结合指导教师评语,参考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确定学生的初评成绩,并写出评语。答辩委员会确定学生的设计(论文)成绩。成绩评定要严格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等级的比例,每个自然班成绩优秀学生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15%。
未参加答辩和答辩未通过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各院部答辩前1周将答辩安排情况(包括答辩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报教务处,成绩评定结束后,1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教务处。整个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应在2014年4月6日至2014年5月4日完成。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复审。
三、总结
各院部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并在该项工作结束后2周内,写出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2.总体上学生设计(论文)是否达到大纲或任务书要求,学生研究分析能力的评价、原因分析及建议;
3.学生设计(论文)态度、学风概况,违纪记载;
4.设计(论文)指导方法有何创新、体会。
5.改进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建议。
各院部要加强对毕业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毕业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各院部要收集、整理并保存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将有关毕业设计(论文)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0%,抽查结果将作为各院部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之一。
附件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 ( 论文 )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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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