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本学期初对在校生(大二、大三)所有开设课程的授课计划、单元设计(或教案)进行集中检查。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聊职院发〔2016〕17号)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授课计划 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拟定授课计划,并在开课前一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和院(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单元设计(或教案) 课程开课前,要认真研读课程标准,做好课程整体设计、单元设计和第一堂课设计;精心选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教学项目或任务,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科学编写教案。开课前一周,教师要准备好不少于三分之一计划学时的教案或讲稿(课件),并保证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始终有两周以上的教案储备。
3.授课计划和单元设计(或教案)的模版见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中的教学运行栏目。
各教学单位于9月1日(下周四)下午16:00点前,将纸质版授课计划、单元设计(或教案)和本学期开设课程单元设计(或教案)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报送到办公楼东侧楼2-7(教务处会议室)。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单元设计(或教案)一览表
教学科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