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专业建设科 时间:2018-02-02 点击数: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18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我院2018年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调整服务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载体。

    二、设置要求

(一)各学院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调整专业不占新增专业的计划。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应提出撤销。

(二)各学院要坚持专业数量服从于办学质量的原则,科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2018年度全院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原则上不新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院校预警类严控类和限制类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51号)公布的专业。

(三)设置教育类、医学类等国控专业,须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新专业、调整及撤销专业请于2018510日前提交《山东省高职(专科)设置汇总表)》(11份)。

(二)新增专业于201861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山东省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填报表》。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附件:1.山东省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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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山东省高职(专科)专业设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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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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