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群立项及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遴选的通知
作者:专业建设科 时间:2019-06-24 点击数: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群立项及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8〕2号)通知。现就开展校级品牌专业群立项及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孙凌云
成员:各评审专家及教务处有关人员
二、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情况,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42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8〕2号)要求组织申报。
1.紧密对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的若干个相近相关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共同组成的专业集群。
2. 专业群中牵头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或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且各专业之间具有共同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和基本技术能力要求。
3.专业群中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应面向企业中的岗位链,各专业间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在同一个实训体系中完成实践性教学。
4.专业群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是讲师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5.专业群涵盖专业在校生不少于500人。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评选数量:拟推荐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
(二)拟参评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院部,需确保在1月11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PPT、任务书、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做好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申报网站。
(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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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