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
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我校2013年新生报到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入学教育,这既是我校的常规工作,也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处室院部要严肃对待,认真开展。现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一项严肃工作,各处室院部要高度重视,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校将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纪委、招生、教务、学生、安保、二级学院等部门参与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勇
副组长:程学武 徐龙海
成员(按姓氏笔画):
孟凡云 刘雪巍 刘耀文 孙凌云 米振生 张晓彬
李跃田 崔爱民 曹庆景 葛长城 葛序风 王增朝
二、严格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一)新生报到时,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等材料进行审验。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电子档案、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与新生本人实行对照检查。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新生报到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结合学生档案整理、新生填写《入学登记表》等工作,将学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电子档案、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取名册、高考录取纸质档案等多种形式和来源的档案资料中的各项信息逐一核对。各来源的各项关键信息应当完全一致。相貌差异大、无录取名册或无平台录取库、或者三个来源的关键信息不一致的,应当立即进行学生身份核查,查明信息不一致的原因,排除冒名顶替嫌疑。
(三)各处室院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各环节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各二级学院需根据审查情况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
(四)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学校将组织不少于2门文化课的新生入学测试。对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各二级学院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严格按规定处理。
(五)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阶段,学校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到各处室院部进行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阶段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学校将根据情况坚决予以清退,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对审查工作不认真和庇护舞弊考生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三、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一)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以“我的中国梦”、“山东青年志在四方”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整合校内外资源,通过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关爱和服务,积极引导高校新生尽快熟悉和适应全新的学校学习和生活,倡导“做好人、行善事”的理念和行动,加强青年学生对党团组织的认可度、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党团组织在青年学生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各处室院部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环节,统筹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二)各处室院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大学新生的思想状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使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全面、深入,保证新生入学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新生入学教育能取得实效。
(三)良好的校风、教风、考风、学风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促进学校、师生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展示学校内部管理水平的标志,是学校、师生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各处室院部要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校风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切实加强教风建设,营造良好教学氛围;切实加强考风建设,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切实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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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班级名称 |
身份证号 |
审查情况 |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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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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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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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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