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学文书材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职字〔2020〕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职字〔202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师教学实际,现教务处对教学文书材料规范进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 新修订的教案模板的使用:本学期已开始进行授课的课程,教师可以自行选择使用新旧版本教案模板;本学期新生所开课程的教案,各系部请组织教师按照教务处新发布的教案模板实施使用。
2. 教师授课时必备的教学材料为:选订教材、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教师可自行安排和准备其他教学材料,该部分材料不可以顶替必备的教学材料。
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